中山大学-广州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申请-考核制”制实施办法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中山大学-广州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广州实验室与中山大学成立的联合工作组进行材料审核。材料审核专家组由至少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一名担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小组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资格遴选

         中山大学-广州实验室联合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并于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报到及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于20225月中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参加综合考核申请人。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

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单证硕士须提交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4、提交报考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全部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由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和综合能力(300分)四个部分组成,总分600分。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

1.面试内容及评分

1)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考核小组提前准备题库,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阅读、口译。(10分钟)

2)科研报告(300分):考生须准备PPT(约20分钟)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30分钟)

3)专业知识(包括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的考核:现场综合测试(200分)(20分钟)

4)面试总时间不少于60分钟,各个环节可根据情况适度调节。

2. 面试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的学术报告,考核小组成员自由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3.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以考核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四、录取

1、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五、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药学院(深圳)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由中山大学药院(深圳)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办公室  李老师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格致园31单元1107

电话:020-84787413

邮箱: liyan2@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