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公布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老师、同学:
根据《教务部关于公布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教务〔2022〕32号),创新训练项目经各学生团队申报、学院评审排序、学校审定,现决定对“靶向性自组装多肽用于抑制乳腺癌及黑色素瘤的肺转移”等39个项目予以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本次立项均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立项情况将根据上级通知下达名额及学院推荐排序情况在本次立项的校级项目中进行推荐,但不重复资助。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任务书,2022年2月14日。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2),指导教师审核后提交学院审核、汇总。
二、项目中期检查,2022年6月1日前,报送学院。
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的执行管理,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填写《中山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院。中期检查评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及时查找原因、形成整改计划、推进项目如期完成。
三、项目结题,2022年11月30日前,另文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初步的结题工作。指导教师应做好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学院将于2022年11月下旬组织开展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经费执行,2022年6月10前完成50%,11月30日前完成100%。
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项目经费执行情况管理和指导。6月10前,各项目负责人完成50%的经费报销工作。11月3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应完成全部经费的报销工作,逾期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项目经费使用参照《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大教务〔2021〕30号)(附件4执行。
五、项目信息变更,6月10日前,学院存档、教务部备案。
项目内容及其参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需在中期检查前提交《中山大学学生科研项目情况变更申请表》(附件5),经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报学院审核后报教务部批准备案。
请各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启动项目研究工作,并积极宣传创新创业训练的政策、制度,为项目开展提供必须的支持与帮助。各指导教师应从实验条件、实习实践等方面对项目进行配套投入,切实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创意实践能力的培养。
材料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chenxlu@mail.sysu.eud.cn,纸质材料送至深圳校区西1-708。
附件1:药学院(深圳)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附件3:中山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4: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药学院(深圳)
2022年1月26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84788415,邮箱:chenxlu@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