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位同学: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二)特困人员;

(三)残疾人;

(四)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3000/人(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申请材料

(一)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上传困难情形证明材料。

2. 学生本人持证

1)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2)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需在系统上传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扫描件)。

(二)学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

四、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于91日至922日提出申请。

五、申领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提出补贴申请,规范、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清晰、完整、可辨识的申请材料图片,完成在线申请(操作指引见附件1)。

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深圳市或广州市申请,建议选择在深圳市申请。如选择深圳市作为受理地,“受理地”选择“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点击确定进入办理(操作指引见附件2)。

(二)审核报送。学校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对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学生提交至人社部门或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

(三)信息复核。人社部门或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学校。

(四)名单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将通过复核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公示完毕并无异议,人社部门或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六、申领要求

(一)请各位同学于【92220:00】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完成在线申请,并将《202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名册》(附件3)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亲笔签名扫描版)(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yxysz2020@163.com,文件主题为:学号-姓名-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材料

(二)请各位同学于【92017:30】前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亲笔签名)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装订,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医学园东1-216)。

(三)未在毕业学年内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补贴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此项补贴不可重复申请(可选择在深圳市或广州市申请,建议选择在深圳市申请)。

(四)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责令退回补贴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学籍档案,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

1. 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

2. 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仅限深圳校区院系学生)

3. 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4.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药学院(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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