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中山大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细则》(中大教务〔2023〕121号)及《教务部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为继续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将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5年教学质量工程继续实行以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为主体的整体打包项目管理机制。2025年建设内容包括“AI+课程”建设、混合式课程建设、研讨式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其他(除教材建设外,其余仅面向本科教育教学开展申报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入库流程
1. 院系遴选论证。请各单位按照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遴选和入库,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算合理性等进行充分论证。请各子项目牵头人登录“中山大学教学项目与评优管理系统”(网址https://zlgc.sysu.edu.cn/)的“2025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在线填写入库申报书,明确各子项目的建设目标、具体措施、预期成果、考核指标及实施进度等,于2024年10月20日前提交单位审核;各单位经内部遴选并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确定申请入库子项目,教务秘书、分管领导于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
2. 教务部评审论证。教务部审核各单位的入库子项目及建设计划,经评审论证后按程序报学校审批入库;根据学校审批核定的预算总额度制定各单位资金分配方案,确定各项目单位预算立项金额及绩效指标并向各单位下达。
3. 项目建设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各子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各子项目按计划推进建设并如期产出成果。教务部于每年年底组织结题验收,对验收通过的子项目认定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对验收不通过的子项目予以撤项。结题验收结果将作为对各项目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经费分配及遴选推荐上一级项目的重要依据;未提交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的单位,暂停受理其2025年的项目申请。
三、有关说明
1. 课程建设类项目原则上应基于现有已开设课程开展建设和改革,在系统中填写的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类别须与教务系统的排课信息保持一致;若以计划开设的课程申报建设,结题时相关课程须已实际开课并达到建设标准方可通过验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总数不超过本单位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子项目申报总数的20%。
2. 经审批入库的子项目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各单位要在遴选申报环节对各子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子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并确保按计划落实建设任务,如期产出建设成果。在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因素确需调整的,可填写《中山大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并按填写说明报备或报批。
3. 2025年申报入库的子项目须为该年度启动建设的新项目,往年已安排资助或已完成建设的子项目,除有进一步建设计划外,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已启动建设但未申报的各级在研项目,须在入库申报书中说明理由方可申报(上述均须符合附件1申报指南范围及要求)。国家级项目的配套经费无需申报,由教务部根据项目清单直接核算到打包经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