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研究生导师、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规定, 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的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按文件规定应在2024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开题的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开题报告工作。
一、开题报告对象
1)2023级所有博士生(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除外);
2)2023级所有硕士生(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获批硕博连读资格的除外);
3)2022级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的博士生;
4)2024级入学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生;
5)获批延期开题后到期及其他情况应开题的研究生。
二、开题的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第七条规定:研究生开题报告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开题报告在公开答辩前,须先经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员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开题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审核结果签字确认。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公开答辩环节。此次开题的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4年10月8日-10月11日下午17:00前:应开题的研究生提交开题报告及审查表(导师签字)至各班长,由班长汇总交至学院217办公室。
(二)2024年10月14日-10月16日:学院党委审查小组审查以及评审专家对开题报告内容进行评审,审查及评审通过方可进行开题。
(三)2024年10月17日-10月27日:研究生导师组织开题,开题报告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由至少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答辩专家小组(导师可以作为答辩专家小组成员),负责审核研究生开题报告。
(四)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开题报告完成后,研究生应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https://gms.sysu.edu.cn/ )” 提交开题报告,并将签字盖章的《审查表》(附件1)、完整的开题报告(附件2)及开题报告考核表(附件3)合并扫描成pdf,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开题报告处,研究生提交后由导师审核,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后开题完成。
三、其他说明:
(一)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可在第一次开题3个月后,12个月内重新开题一次,其中期考核时间相应顺延。
(二)开题报告本次通过审核后,中期考核将于2024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三)开题报告属于研究生培养的阶段性考核,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开题。
四、具体考核流程见附件4《研究生论文开题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