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位同学:

为激励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 2020 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精神以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 2020 年度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申请条件

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在校期间勤奋刻苦,2019-2020 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满足参评奖学金条件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中排名前 50%(包括 50%)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五)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

学生填写并向院系提交《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1)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2)一式两份。须本人亲笔签名, “申请类别” 一栏暂不填写

华侨学生还需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华侨身份证明书。

  (二)院系评审与公示

院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三)学校组织评审与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并组织校级评审与公示,公示时间为3 个工作日。

  (四)上报评审结果

学校将通过公示的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复核审定,最后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五、材料提交

  1. 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2):填写扫描后的电子版于3月7日(周日)12:00前发送至yxysz2020@163.com,纸质版于3月8日(周一)12:00前交至格致园三号1107办公室。

  2. 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于3月7日(周日)12:00前发送至yxysz2020@163.com

  3. 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并命名为“姓名+学号+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资料”

                           

附件: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 台湾、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药学院(深圳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