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洪伟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学校决定在2026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1)。

补充说明: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博士生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奖助金,2021级及此前年级具体指一等奖助金、二等奖助金,2022级及此后年级具体指校长奖学金(特等)、一等助研金。

三、名额分配

国(境)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的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今年各类型学生毕业总人数(含申请延读并于今年毕业的学生)的5%,按照以上比例计算,培养单位整体不足一人的按一人推荐。

    四、评选程序

1)通知发布:5月上旬,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评选通知。

2)学生申请:52017: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文件打包及邮件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发送至liting88@mail2.sysu.edu.cn,不按要求命名视为无效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3)初审:52126日,学院依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1)及本单位评选细则,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落实优秀毕业生审核工作,形成本单位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4)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6月上旬。

5)学校审议并公示评审结果:6月中旬。

6)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结合毕业工作组织表彰:6月下旬。

五、相关要求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质量。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0-84112741

监督举报邮箱:guomq8@mail.sysu.edu.cn

 

附件:

1.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大学生〔20201号)

2.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3.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

202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