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一、答辩申请

 

本次研究生网上申请答辩日期:71-7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答辩的功能。

 

二、论文送审评阅

 

论文送审时间:71-25日,按照学位中心要求,在送审论文不得向送审平台进行任何形式催评

 

三、论文答辩

 

组织论文答辩会时间:725日前。各单位应严格按《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审核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不再报研究生院批准,答辩委员会应由各学科高水平人员组成。答辩组织务必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会务

 

召开专委会时间:85日前。会务要求请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重要说明事项:

 

1.请严格执行论文评阅、答辩规定,论文评阅结果未回齐前不得组织答辩。

 

2.本轮学位授予工作中,每位申请学位同学只能参加一次答辩,必须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工作授予细则》,当场作出明确决议,不得宣布答辩无效,再次组织二次答辩,须严格按照答辩要求填写表格等内容,各单位应保存完整的学位答辩录像(包括宣布结果)。各单位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一般只对学生学位申请进行一次审议。

 

3.严把博士、硕士学术成果及学位授予标准。4.请学生、导师确认论文评阅版本为最终版本,各单位必须选择正确的评阅书模板。 一旦上传,不再更换。5. 今年8月、12月两次学位会议,只能申请其中一次!对于已达最长年限的学生,可以在8月、930日前选择其中1次参加答辩,选择930日前答辩的同学将于12月上会讨论其学位。

 

六、其他事项

 

上报学位材料时间:88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定于8月上中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于8月中旬召开,届时再行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及不确定事项,请及时与学位办公室沟通联系。                                              

药学院(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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