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深圳湾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药学院(深圳)各学科特点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经深圳湾实验室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择优推荐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
序号 |
考生报名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研究方向名称 |
报考研究方向码 |
报考博导姓名 |
备注 |
1 |
22100089062 |
陈镜好 |
0860 |
生物与医药 |
02 |
导师组 |
|
2 |
22100048569 |
倪赟 |
0860 |
生物与医药 |
02 |
导师组 |
|
3 |
22100002414 |
陈林婷 |
0860 |
生物与医药 |
02 |
导师组 |
|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可据学科特点,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3. 面试内容及评分
(1)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考核小组提前准备题库,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阅读、口译。(10分钟)
(2)科研报告(300分):考生须准备PPT(约20分钟)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30分钟)
(3)专业知识(包括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的考核:现场综合测试(200分)(20分钟)
(4)面试总时间不少于60分钟,各个环节可根据情况适度调节。
4.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以考核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五、信息公布
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药学院(深圳)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本方案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药学院(深圳)办公室
电话:020-84787413
邮箱:liyan2@mail.sysu.edu.cn
(二)申诉
药学院(深圳)
电话:020-84726737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
2022年6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