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3-11
各相关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药学院(深圳)现将2022年上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进度做好各项工作,提交答辩申请材料、重合度检测论文、送审材料、答辩后材料等环节若不能按时完成,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工作,学院不再接收相关材料。请参考附件查阅答辩安排,其他相关表格请申请答辩人员联系本人导师。
附件: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药学院(深圳)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