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学年药学院(深圳)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第二轮申请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按照我院企业奖学金名额确定及第一轮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通知申请情况,现开展第二轮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工作(已申请无需重复提交)
一、学院企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
参照《关于2019学年药学院(深圳)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yxysz.sysu.edu.cn/zh-hans/node/750)
(二)药学院(深圳)企业奖学金:
我院企业捐赠奖学金项目为:
1、翰宇药业企业奖学金(5000元/人);
2、祥根生物企业奖学(2000元/人);
按照各类研究生比例,名额分配为:
1、博士生翰宇药业企业奖学金2名,祥根生物企业奖学1人;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翰宇药业企业奖学金4名,祥根生物企业奖学1人;
3、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翰宇药业企业奖学金3名,祥根生物企业奖学1人;
二、评选对象
药学院(深圳)全体在读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各项申请条件及资格申请请参照《关于2019学年药学院(深圳)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yxysz.sysu.edu.cn/zh-hans/node/750)
四、申请时间
2019年9月24日11:00前,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交至格致园3号1单元1107室,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博/学硕/专硕-申请奖项-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发送至邮箱chenjt9@foxmail.com,过时视为放弃。
以上奖学金申请者请提交《中山大学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先提交电子版)、《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仅提交电子版)、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在大学服务中心自助打印)、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其期刊的封面和目录、专利相关证明材料等。加分细则见《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试行)》。
其他内容请参照《关于2019学年药学院(深圳)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yxysz.sysu.edu.cn/zh-hans/node/750)对应部分。
五、注意事项
1、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1日前,申请表格需双面打印,签名处请手写,信息请如实填写,经核实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2、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兼得各项企业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学院将自动划到其他奖学金申请名单参评,即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的研究生无需再重复填写其他奖学金申请材料,如不想参评其他奖学金,请在邮件中注明。
4、申请以上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材料请严格参照《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试行)》(附件3)。
5、申请以上所有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本年度有多个参评的科研成果,只提交部分科研成果的,下一年度的奖学金评定时将不计本年度未提交的科研成果。
六、咨询办法
咨询邮箱:zhouhb3@mail.sysu.edu.cn
联系电话:020-84725534(联系人:周老师)
药学院(深圳)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参照《关于2019学年药学院(深圳)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yxysz.sysu.edu.cn/zh-hans/node/750)对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