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科研院通知,现组织开展2019年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5推荐清单及PDF版申报书(匿名)于8月7日12:00前发至nielin5@mail.sysu.edu.cn,以便院内遴选,过时不候。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4723750
电子邮箱:nielin5@mail.sysu.edu.cn
药学院(深圳)
2018年07月30日
详细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达了“关于发布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其中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及所分配的指标数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现将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要求
面向我校各学院(含实体系)及注册地在广州市的附属医院的青年科技骨干。本专题申报应符合总通知中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此外申报人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连续在广州地区全职工作两年以上(全职工作时间计算至2018年7月,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2)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学术思想活跃,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
(4)申报人应当参与过国家、省、市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或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二、申报限制
(1)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或自申报起三年内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纳入申报资助范围。
(2)已获得过珠江科技新星专题立项的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3)此类项目如通过学校遴选,并且已获2018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培育项目、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将不再重复资助。
三、支持经费及方式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9 年 4 月,实施期限 2 年,采取前期资助方式,资助总经费30万元。
四、评选方案
我校是本专题项目申报的立项权下放试点单位(见附件2),由学校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负责组织该专题项目的评审工作。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1)科研院发布申报通知。根据各二级单位35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数及学院总人数,确定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3)。
(2)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进行申报遴选,评分规则见(附件4),根据遴选结果报送“2019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珠江科技新星专题遴选清单”(附件5)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到科研院。如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的,请汇总遴选过程文件(包括专家信息及会议议程、会议记录等)报送我院存档。
(3)科研院根据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发现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项目予以退回。
(4)科研院根据相关要求,按大领域分组,各邀请5-7名专家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答辩通知另外发布)。
(5)科研院根据评审结果将拟立项项目清单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科研院报送到市科创委。同时按照申报总指南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线上系统填写、提交与推荐。
(7)如提交的项目经市科创委审核不通过的,则直接按照专家评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申报,不另外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须按照相关通知及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相关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纸质证照、纸质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两年工作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证明)。
3、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
①申报人参与过国家、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证明复印件,或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复印件。
②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著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六、时间节点
(7月30日--8月12日)各单位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自行组织遴选。若二级单位有组织专家遴选,将遴选过程文件一并报送科研院。
(8月13日12点前)各学院/医院将本单位申报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科研院计划项目处中山楼204房。
(8月13日--8月18日)科研院组织专家分组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评审结果前12名进入立项公示。
(8月20日17点前)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申报单位提交后除评审专家认为有必要补充的材料外,申报人不得对项目组人员、验收指标等进行修改,若有违规修改的取消立项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一) 科研院计划项目处联系人:刘薇薇 胡菁 刘薇
联系电话:84113181 , 84113216
邮箱地址:kjcgxkb@mail.sysu.edu.cn
附件:1.广州市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项目(珠江科技新星专题)申报指南
中山大学科学研究院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