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6-19
药学院(深圳)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好:
现将科学研究院发布的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大家,我院老师可以申报的项目有两类,青年教师培育项目、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其中青年教师培育项目属于限项申报项目,我院限额指标为2项;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名额不限,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学校通知。我院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需提交材料
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一式七份)、申报项目清单。理工科、医科申请书中的“申请代码”请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代码表填写。文科请参考国家社科基金代码申请表填写。
二、时间节点:
青年教师培育项目、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的申报材料于6月29日下午5点,提交学院,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聂老师 020-84723750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附件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2016]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