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委员会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现将我院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2024年1月20日前。
二、开展对象:支部全体共青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
三、开展流程
1.深化学习、查找不足
在扎实开展团支部专题学习基础上,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组织团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化认识。团支部委员会要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
2. 规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
与会成员根据团员发言及自评情况,参考《普通高校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2),对支部其他所有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4. 团支部评定和提交结果
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平均得分,结合团员个人年度青年大学习完成率、年度志愿服务、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包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 30%以内(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低于80%、或年度学习有挂科、或年度志愿服务不满20小时的,不建议评为优秀,一年级学生因入学时间只有半年,年度志愿服务不做要求)。在团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团委批准。
2024年1月20日前,将《支部团员年度评议汇总表》(附件3),发送到邮箱lvyr8@mail.sysu.edu.cn ,邮件主题: ××团支部团员年度评议汇总表。
1月25日前,各支部将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记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同步做好年度注册工作。
联系人:周老师,0755-23260208
共青团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