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位同学: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学生〔2021〕449号),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贷款额度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现将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被我校录取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首次申请或已获批校园地贷款的同学申请提额;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同一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 未办理住房等商业贷款,无不良信用记录;

7. 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8. 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办理流程

由于中国银行贷款申请系统正在进行整体调整,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线下形式进行申请审批。

注意:本次仅可申请2021-2022学年的贷款。

(一)学生提交材料

1. 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 本人中国银行借记卡(正面,卡号清晰);

3.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附件1);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务必正确手写承诺内容);

5.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附件3);

6.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附件4);

7.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内页(申请提额的仅提供学生证内页);

8.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同意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同意书(未成年人)

学生于9月24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每份材料需本人签字)交至格致园1107办公室。另外,填写《2021-202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在9月24日前发送至linx89@mail2.sysu.edu.cn,邮件主题以“姓名+学号+校园地助学贷款审核材料”命名。

(二)培养单位初审

(三)109日前,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并提交银行。

(四)1031日前,经办银行完成审批并放款。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学生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借款学生的申请资格;

2.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学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注意工作时间节点,避免因材料反复修改而影响贷款办理。

 

附件: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

4.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

附件5.2021-202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信息表.zip

 

药学院(深圳)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