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和《学生工作管理处关于优化本科生奖学金体系方案》,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是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奖学金评选工作应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导向性,奖励在“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和“家国情怀”三个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体现“学在中大,追求卓越”。
二、评选对象
除2018级新生外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
1.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3.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三)捐赠奖学金:
1.卫材中国药业奖学金
2.卫材中国药业励志奖学金
3. 罗焯医科奖学金
四、参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尊师爱校,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
(四)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五)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六)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七)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八)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五、评审程序
具体程序包括:
1. 我校本科生奖学金系统(xgxt.sysu.edu.cn/cas/login)拟于9月25日开放,学生应在奖学金系统上完成奖学金的申请。(其中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不需在系统申请)
2. 学生按照附件6的要求填写电子汇总表;按照附件4的要求准备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
3. 所有纸质版材料请在10月8日前提交至学工办(格致园三号1107)周老师处,材料有多份请用夹子夹好。电子版材料请在10月8号前打包发送至chenjt9@foxmail.com。所有文件请用学号+姓名+奖学金种类+材料名称 命名。
如有疑问,请联系周老师:020-8472553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