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度药学院(深圳)本科生综合测评加分自主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9-06
各位同学:
为顺利开展2017-2018学年度药学院(深圳)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综合测评加分自主申报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级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参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诚实守信,勤俭节约。
学生在申请奖学金或助学金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将给予其取消参评资格、收回获得的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处罚。
三、评选流程
1. 学生申请
参评奖学金的本科生填写《2018药学院(深圳)综合测评个人加分申请表》(附件1),于9月11日前提交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以及相应纸质证明材料给班级评审小组。
2.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组织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应至少6人,且至少含2名非班委代表;对申报各项目的候选人进行评议;并将材料于9月11日前报送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3.院系审议及公示
院系对各候选人的初评结果进行审议,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杨德胜
副组长:周焕彬、陈锦填
组员:陈绘宇、邓依敏、章文、梁雅新、张慧晶、欧丽琼、郑路英、林绮娜、周锴捷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办周老师: 020-84725534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