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第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报名的通知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第一届团员大会将于2017年10月下旬举行。根据药学院(深圳)《团委委员选举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届时将进行药学院(深圳)第一届团委委员选举。现将选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程序:
团委成立工作在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察和公开竞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换届选举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及面试、公开演讲答辩、定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岗位设置及职能说明:
(一)团委委员
团委副书记(2名):负责学院团委各部门的工作统筹,制定学院团委本年度发展思路,加强与其他兄弟院系以及校团委的沟通联系;
组织部部长(1名):领导组织部完善团委制度、监督本科各年级班委选举、管理财务以及团委人员。
宣传部部长(1名):负责团委各项活动的前中后期宣传工作;
三、候选人资格要求:
(一)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重大记过处分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指导、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必须为药学院(深圳)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
四、换届选举办法:
(一)递交报名申请:
有意报名参选的同学须在指定日前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包括《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团委委员候选人报名表》一份、简历一份、100字个人简介一份、自我鉴定一份(1000字以上)。电子版请于10月17日(下周二)24:00前以“姓名+竞选职务”为邮件名发送zhouhb3@mail.sysu.edu.cn,纸质版请于10月18日(下周三前)上午12:00前交至药学院(深圳)党政办(格致园三号1单元1107),电子版和纸质版延期交材料者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初审:
学院对报名团委委员材料进行审核,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才可以成为正式候选人,结果团员大会召开前进行公示。
(三)公开演讲答辩:
在团员大会上,正式候选人分别进行3分钟的竞选演讲。演讲完毕后,候选人需要在1分钟内接受老师或同学的提问并进行作答,问答结束后候选人退场。
选举现场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杨德胜副书记担任;监票人四名,唱票人四名,计票人四名。与会团员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团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否则选举无效。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宣布本次到会代表人数及有效票数。
根据各候选人的有效票数进行排名,团委候选人中学生排名前4者当选新一届团委委员。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药学院(深圳)筹备委员会领导小组所有。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
2017年10月12日
(联系人:周焕彬;联系电话:020-84725534:邮箱:zhouhb3@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