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第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报名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第一届团员大会将于201710月下旬举行。根据药学院(深圳)《团委委员选举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届时将进行药学院(深圳)第一届团委委员选举。现将选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程序:

       团委成立工作在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察和公开竞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换届选举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及面试、公开演讲答辩、定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岗位设置及职能说明:

(一)团委委员

团委副书记(2名):负责学院团委各部门的工作统筹,制定学院团委本年度发展思路,加强与其他兄弟院系以及校团委的沟通联系;

组织部部长(1名):领导组织部完善团委制度、监督本科各年级班委选举、管理财务以及团委人员。

宣传部部长(1名):负责团委各项活动的前中后期宣传工作;

三、候选人资格要求:

(一)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重大记过处分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指导、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必须为药学院(深圳)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

四、换届选举办法:

(一)递交报名申请:

有意报名参选的同学须在指定日前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包括《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团委委员候选人报名表》一份、简历一份、100字个人简介一份、自我鉴定一份(1000字以上)。电子版请于1017日(下周二)24:00以“姓名+竞选职务”为邮件名发送zhouhb3@mail.sysu.edu.cn纸质版请于1018日(下周三前)上午1200交至药学院(深圳)党政办(格致园三号1单元1107),电子版和纸质版延期交材料者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初审:

学院对报名团委委员材料进行审核,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才可以成为正式候选人,结果团员大会召开前进行公示。

(三)公开演讲答辩:

在团员大会上,正式候选人分别进行3分钟的竞选演讲。演讲完毕后,候选人需要在1分钟内接受老师或同学的提问并进行作答,问答结束后候选人退场。

选举现场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杨德胜副书记担任;监票人四名,唱票人四名,计票人四名。与会团员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团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否则选举无效。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宣布本次到会代表人数及有效票数。

根据各候选人的有效票数进行排名,团委候选人中学生排名前4者当选新一届团委委员。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药学院(深圳)筹备委员会领导小组所有。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

20171012日    

(联系人:周焕彬;联系电话:020-84725534:邮箱:zhouhb3@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团委委员候选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