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开展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5-24
各位老师:
根据实验室安全会议的精神,现下发《药学院(深圳)关于开展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要求的通知》,详情请见以下附件。请各位老师安排实验室管理人员于5月29号之前,按照附件安全工作文件自查自纠实验室安全隐患,学院将于学院抽查阶段(5月29日-5月31日)抽查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感谢各位老师配合。
药学院(深圳)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