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学院(深圳)2020级《科研微项目》课程 ——暨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教务部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务〔2022〕501号)通知以及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生参与研究学习,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根据《中山大学本科教学管理规定》,以及结合学院本科培养方案中专业必修课的(PSS221)《科研微项目》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级(PSS221)《科研微项目》课程暨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考核标准
1.《科研微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申报项目可来源于学生自行设计的课题或指导教师主持的研究项目的延伸。提倡自主建设与研究,研究内容可涉及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
2.项目参与者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不包括毕业班本科生)其中2020级本科生必须全部参加。参加形式以团队组队,每组学生数不超过5名,每个组内必须包括1-2名20级本科生以及1-3名21级本科生。原则上每位学生仅可主持或参加1个项目申报。
3. 项目必须配备有本院1-2名指导教师。导师应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担任。原则上同年度每位教师指导项目数不超过1项。
4. 项目延期或未通过验收的主持人,在结题验收前不得参加新项目;具有项目中止记录的主持人,不得参加新项目。
5. 拟推荐项目应在2023年取得预期的研究结果,完成全部的经费报销工作,并于2023年12月完成项目结题答辩。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
6. 课程考核成绩不与项目级别挂钩。课程成绩将根据项目实施与结题考核结果作为(PSS221)《科研微项目》课程成绩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资助数量及标准
学院将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公布推荐顺序立项名单,具体立项级别将根据学校下达的项目数量,按推荐排序确定为校级或院级项目;立项为校级项目的,将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下达的国家级、省级的项目数量,按学院推荐排序确定国家级、省级项目。
项目经费测算标准:医学类国家级3.2万元、省级1.6万元、校级0.8万元,院级0.6万元。同一项目以最高等级为准,不重复资助。
三、申报安排
1.项目组按要求填写(附件2)以及(附件3),项目负责人于12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enxlu@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2023年大创新训练项目”;12月13日前将经指导教师、组队同意后签字(黑色铅字笔签名)原件纸质版《申请书》(附件1)交各班委,班委统一收集后交到深圳校区医学园1-东217办公室。
2.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及公示。未按时提交、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1. 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中山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 中山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登记表
4.教务部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务〔2022〕501号)
药学院(深圳)
2022年12月1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212,邮箱:chenxlu@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