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研究生秋季(暑期延期)学校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服务研究生更好统筹安排课程学习和学术训练,搭建中国优秀药学学子相互沟通交流平台,激发科研兴趣,拓展学术视野,促进师生交流,现举办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2023年研究生秋季(暑期延期)学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及学院介绍】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深圳是大湾区建设的核心引擎,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打造深港“双城经济”,讲好“双城故事”。根据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其中,创新人才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是中山大学的主体校区之一,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占地面积约为3.143平方公里,紧密契合深圳未来产业发展和创新发展战略进行学科布局,设有17个整建制学院。深圳校区站在新时代的重大历史方位上,承载着中山大学下一个百年的重托,探索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发展要求的办学模式,努力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传承中山大学办学传统,若干学科水平位居于国内、国际前列,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校区。
药学院(深圳)是深圳校区首批建设的学院之一,作为中山大学优势医科布局深圳校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和主旨是创新药物研究。药学院(深圳)将为深圳市重点产业(生物医药)提供强大的人力和科技支持,促进深圳市相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成为吸引、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生物医药行业领军人才的平台,成为国家生物医药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主要内容
本次秋季(暑期延期)学校依托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天然药物化学等二级学科,将采用专家课程、参观见学、学术沙龙论坛等教学模式。
1、专家论坛
围绕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天然药物化学等二级学科,开展专家课程论坛,促进参会学生对学科前沿深入了解。
2、参观见学
参观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深圳湾实验室、深圳市大潮起珠江展览馆等,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采用专家课程、参观见学、学术沙龙论坛等教学模式,促进参会学生对学科前沿深入了解,增强学员学术交流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二、日程及地点安排
11月23日全天:报到;
11月24日:参观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深圳湾实验室、深圳市大潮起珠江展览馆;
11月25日:粤港澳药学前沿科技论坛暨青年学者论坛;
11月26日:2023年全国药学研究生学术论坛;
11月27日:离会;
地点:中山大学深圳校区
三、招生对象
1、面向国内外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对药学类相关专业、中药学、化学、生物学、制药工程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等专业方向有兴趣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少数青年教师和学者。
2、在读研究生中有药学等相关专业领域的发表论文者优先录取。
3、本次招生人数为20-30人,具体以实际招生为准。
四、报名方式
11月17日17:00前扫码填写报名问卷:

五、 注意事宜
1、所有学员学习参加暑期学校全部课程和学术活动后,将获得相应证明,由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颁发统一制作的结业证书。
2、申请人所填报的各种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若在申请、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舞弊,一经发现即取消研究生暑期学校入学资格及结业证书。
3、暑期学校名额有限,机会宝贵,入选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暑期学校,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不能参加请及时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相关联系人。
4、暑期学校期间所有学员必须遵守中山大学有关规章制度和暑期学校的要求与纪律,遵守暑期学校的安排,按时参加活动,无故缺席者将被取消学员资格。
5、本次暑期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电话:(0755)23260208、23260213
申请暑期学校的同学可加入我院2023年研究生暑期学校QQ群:948341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