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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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有关规定,我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优秀共青团员(含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25名)、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优秀共青团干部(含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5名)、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五四红旗团支部(含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2个)。

二、申报条件

(一)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优秀共青团员(含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

团龄在 2 年以上(截至 2024 4 1 日),2017 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年满 18 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023 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未满 28 周岁(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

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道德品行优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模范作用突出,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共评选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优秀共青团员若干名,并从中择优推荐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25名,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

(二)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优秀共青团干部(含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

1. 现职团干部,截至 2024 4 1 日,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一年。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 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在“i 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学生团干部应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 30%以内,2023年度无挂科记录。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的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保留团籍的党员,需要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 2023 年度两制完成率不低于 95%,团员连续 3 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5%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推优入党率不低于 95%。以上统计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时间截至 2024 4 1 日。 

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上级团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5.共评选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优秀共青团干部若干名,并从中择优推荐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5名。

(三)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五四红旗团支部(含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资格:

团支部稳定性较强,成立满 1 年;支部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参评的团(总)支部 2023 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本级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两制完成率达 95%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推优入党率不低于95%;团员连续 3 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5%;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以上统计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时间截至 2024 4 1 日。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队伍建设扎实,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支部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组织管理好。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支部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

5.支部学风优良。学习氛围浓厚,团员学习态度端正,治学态度严谨,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团员无故缺勤课堂,无考试作弊现象。

6.共评选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五四红旗团支部若干,并从中择优推荐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2个。

三、评优工作要求

(一)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人选和单位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院团委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履行审核职责,对推荐个人和组织进行材料真实性的严格审核。

(三)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将此次评选表彰作为检验共青团改革成效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同一集体奖项原则上只授予一届团组织最多一次,同一个人奖项原则上五年内只授予同一人最多一次;已获上一级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原则上不在同届、五年内再参评下一级的同类奖项。

(五)团内相关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志愿者服务数据以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为准。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个人评优的报送材料包括:相应申报表(模板查询附件1-7)、事迹材料、证明材料。请于【2024461800前】将上述材料按照要求打包并统一命名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发送至邮箱【yanjq7@mail2.sysu.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二)申请集体评优的报送材料包括:相应申报表(模板请查询附件1-7)、事迹材料、证明材料。请于【2024461800前】将上述材料按照要求打包并统一命名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发送至邮箱【yanjq7@mail2.sysu.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三)电子版材料请严格按照《文件夹打包范例》(附件8)进行统一归类打包。所有申报材料请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勿分批提交。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字体,正文部分采用仿宋GB2312三号字,27磅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

五、注意事项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将综合书面材料及现场展示、答辩等相关内容得出评分,参与评选的团支部需先参与学院内部评选,评选通过者方可参与校级评选。各团支部需要进行【3min的展示】以及【1min的答辩】,展示时间剩余1min30s时有提示。

2.原则上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和2023级研究生团支部的代表必须参加,其余支部团员自愿参与。

3.原则上必须参加的本科团支部需选出5位团员代表、研究生团支部需选出3名团员代表参加本次活动,其出席率影响各团支部评优总分(应到人员每缺勤或迟到一人扣1分)。

(二)优秀团干部、团员评选:

1.优秀团干部、团员将综合书面材料及现场展示、答辩等相关内容得出评分,参与评选的个人需先参与学院内部评选,评选通过者方可参与校级评选。各申请人需要进行【1min的展示】,展示时间剩余30s时有提示。

 

2.团干部范围:

二级团委: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团委各部门负责人;

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实践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等属班干部不参与评选。

联系人:周焕彬

联系电话:15017593619

报送邮箱:yanjq7@mail2.sysu.edu.cn

 

 

附件:

 

附件1-52023-2024年度中山大学两红两优申报表

附件62023-2024年度中山大学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

附件7:文件夹打包范例

 

共青团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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