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方案的公示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9-30
各位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学院各年级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按照《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方案》开展专项奖学金评选,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专项奖学金分为优秀德育奖和学业进步奖:
2021级:
总金额7000元,奖励标准1000元/人;优秀德育奖4名,学业进步奖3名;
2022级:
总金额5000元,奖励标准1000元/人;优秀德育奖3名,学业进步奖2名;
2023级:
总金额6000元,奖励标准1000元/人;优秀德育奖6名。
二、评奖方式:
优秀德育奖:用于鼓励学生课外实践等发展,【评选对象为申请综测自主加分,并且未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的学生】,评选依据为德育加分;
学业进步奖:用于鼓励2022-2023学年成绩相比于上学年进步的学生,【评选对象为各年级所有学生】,评选依据为进步名次。
三、情况说明:
1、参评学生需满足基本的奖学金参评条件(参照《药学院(深圳)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满足学院综测细则要求的奖学金评选资格(即2022和2021级学生劳动实践次数与讲座次数需至少满足5次以上,2023级学生劳动实践次数需至少满足5次以上)。
2、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和奖励金。
现将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10月9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洪老师,邮箱:hongwx3@mail.sysu.edu.cn。
药学院(深圳)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