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优良学风班、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山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力、思想力、行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切实推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着重涵养集体文化。
二、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2024-2025学年在校的本科学生班集体(2025级本科生班级不参与本次评选)
2.优秀班干部:2024-2025学年在岗的本科学生班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等经班级民主选举和培养单位认定的班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为团支部委员,不参与此次评选。
三、评选方案
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遵照《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开展。
优秀班干部的评选工作遵照《2024-2025学年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开展,一定程度上参考2025学年本科生班委年度述职结果。
四、名额分配
1.2025级本科生班级及班干部不参与本次评选。
2.其他年级按本科学生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评定优良学风班和优秀班干部。优良学风班和优秀班干部无关联。学院可推荐的优良学风班数量不超过3个,可推荐的优秀班干部数量不超过3名。
五、评选程序
1.发布通知;
2.组织申报:
(1)优良学风班申报:符合条件的班集体请提交《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优良学风班评选指标体系》(只需填写班级自评部分)、《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优良学风班评选指标体系附页材料》、《中山大学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优秀班干部申报:符合条件的班干部请提交《中山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班干部申请表》。
请将上述有关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并命名为“20XX级X班-优良学风班申报”、“学号-姓名-优秀班干部申报”发送至yxyszxgb@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相同)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
3.组织评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成立评定小组,依据评选方案进行评定,形成优良学风班初审名单,公示3天;
4.上报材料:公示结束后,上报评选结果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5.公示评定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评定结果;
6.公布评定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评定结果并组织表彰。
六、相关要求
评定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表彰后,如发现获奖集体和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回奖励,并在全校通报。
药学院(深圳)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01日
(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