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度药学院(深圳)本科生综合测评加分自主申报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顺利开展2018-2019学年度药学院(深圳)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综合测评加分自主申报事宜如下:
一、 评选对象
2017、2018级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参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勤奋学习,诚实守信。
学生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将给予其取消参评资格,收回获得的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处罚。
三、评选流程
1. 学生申报
填写《2019药学院(深圳)综合测评个人加分申报表》(附件1),于9月1日24点前提交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以及相应纸质证明材料给班级评审小组。
2. 班级评审
各班班委组织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应至少6人,且至少含2名非班委代表;对申报加分项目进行评审;并将电子材料于9月8日前报送至邮箱734237398@qq.com
3. 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附:
1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杨德胜
组员:陈红波,王旭升,程芳,吴沂航,肖奇才,郭莹,梅林,曾小伟,高理钱,梁欢欢,聂怡初,周焕彬, 陈锦填
2 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7级:关晓彤 单晓婷 魏翔骞 张慧晶 黄灵意 欧丽琼 杨金能 刘沅淇 周锴捷
2018级:赖雨芊 郭晨晨 曹嘉惠 陈卓彬 林佳慧 杨雯芳 叶静萍 卢诗曼 张 灵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办周老师: 020-84725534
附件2: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