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开展2019学年第2学期(春季) 新教师/新开课试讲评议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及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教师教研实习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大教师发展〔2018〕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新教工岗前培训、申请教师资格证都要进行教研实习和课程试讲。为做好本科教学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学院将举办本科课程试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讲时间及地点:

4月26日,东校园格致园3号阶梯会议室

二、试讲对象:

拟承担本科课程教学教师

三、试讲形式:

1)自选试讲课题,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

2)“说课”针对对象为本科学生,其“说课”内容范围为学院所有开课课程;

3)试讲教师采用PPT形式进行“说课”,试讲时间为每人30分钟。

 

届时学院邀请多位资深教师作为专家组为新开课试讲教师做现场评议,并进行投票决定试讲教师是否具备开课条件。

 

请参加试讲老师,于4月22日前把试讲回执反馈至邮箱:chenxlu@mail.sys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84725534

 

附件:1、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教师教研实习工作方案》的通知

2、药学院(深圳)2018学年第2学期新教师新开课试讲活动人员名单

 

 

主办:药学院(深圳)

承办: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