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深圳)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位老师:

根据《十三五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函〔2016128号)及《教务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为继续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将组织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根据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的

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确定以下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坚持从深入研究分析教学改革实际问题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重点解决学校、院(系)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项目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特别是围绕加强专业评估与认证、本科卓越人才培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课堂教学创新等环节进行新探索、新努力。

(二)坚持原创、适度前瞻。

充分总结已有成果,大胆突破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改革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适度超前研究和实践,引领教学改革的发展。

(三)应用驱动、共建共享。

将成果的实践应用作为项目建设的内在驱动,推动项目建设成果反哺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扩大成果受益面。

(四)注重实效

注重项目不同阶段的建设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性和示范性,将项目成果应用情况作为立项支持的必要条件。

二、项目类型及立项数目

2018年度我院拟立项的项目类型包括课程建设类、一院一课建设项目1项、教材建设项目1项、教学团队建设项目1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1项、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若干项。

可立项的子项目类型包括:各类别建设重点详见《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一)一院一课建设项目。该项目采用培育、自评自建、专家评估、学校认定的方式,旨在树立核心通识课程标杆(核心通识课程建设指导标准见附件7),推进核心通识课程管理模式、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改革,落实课程开设单位建设和管理核心通识课程的主体责任,引导通识课程的内涵建设,有效提升核心通识课的课程质量。一院一课” 的建设经费为5万元/年,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二)教材建设项目。旨在推进我校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教材建设能体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领域较高的教学水平。教材建设项目建议资助5万元,建设周期建议为1-2年。(见附件2

(三)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旨在通过教学团队建设,推动我校教师教学研究、教学水平的提升。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具有教授职称,具有较强的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且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较多。团队带头人应有较强的团队建设意愿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并长期致力于团队建设,熟悉本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工作,为本学科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团队应具有良好的梯队结构,老、中、青结合,可持续发展趋势好;团队学缘结构、职称结构、知识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团队成员整体素质高,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高,具有良好合作精神。建设周期建议为3年,2018年该项目建议资助5万元。 (见附件3

(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重点支持面向学科专业大平台进行跨专业建设,创新教学理念、明确培养目标,构建独特和完整的人才培养模式,突破旧有框架,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综合配套改革,为各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条件。建设周期建议为3年,2018年该项目建议资助10万元。(见附件4

(五)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改革项目将与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衔接,重点支持一线中青年教师围绕教学实践开展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检验和运用。建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建议1-2年。(见附件5

三、项目规划和经费管理

(一)过程管理

各项目须严格遵守国家、省级、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按要求如期完成开题程序、中期检查、验收结题等。

(二)项目管理及立项方式

学校确定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方案,组织对项目的整体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价,管理项目总经费预算和决算,推广项目建设成果。

(三)项目年度考核及结题验收

各项目负责人确定项目建设任务以及考核目标,形成项目建设任务书。学院根据建设任务书对各类子项目进行年度考核或结题验收,并向学校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四)经费管理方式

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对经费管理及使用的职责是:

1.统筹安排建设经费,并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按财务规定审批项目经费,项目开支报销程序实施项目负责人签字负责制度,并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任;

3.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我校有关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建设的经费管理精神,对2018年立项建设的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获得的专项经费,须在当年执行完毕。经费支出范围含设备费、材料费、办公用品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与本科教学改革相关的费用。不得开支的范围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土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提取项目管理费、偿还学校债务及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经费使用范围详见《中山大学本科其他教学专项经费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6)。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请2018年度本科教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老师根据上述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一)时间安排

1. 2018618-2018625日:各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申报;

2. 2018625-2018628日:院系组织审核与遴选;

(二)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本单位《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3份。

2.上述材料电子文档1份,其中《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建设任务书》需文件命名为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建设任务书

联系人:周焕彬,电话:84725534,邮箱:zhouhb3@mail.sysu.edu.cn

 

附件:1.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申报指南

2.中山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

3.中山大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

4.中山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

5.中山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

6.中山大学本科其他教学专项经费暂行管理办法

7.核心通识课程建设指导标准(试行)

 

 

 

药学院(深圳)

201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