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学年药学院(深圳)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位老师、同学: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新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名额及奖励金额

1.国家奖学金:学校下达到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博士研究生2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2. 药学院(深圳)企业奖学金:

具体奖项以及名额另行通知。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四、评选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往年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如发现学生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将给予其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申请论文必须是该年度的,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其他科研成果必须是该年度内取得的成果,单位必须署中山大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五、申请提交材料:

 1纸质版《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纸质版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0级新生除外)

 3电子版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

   4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其期刊的封面和目录、专利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截止时间

20201011日晚22:00前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10121100点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交至格致园31单元1107室,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学硕/专硕-2020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发送至邮箱( yxysz2020@163.com),过时视为放弃。

 

 

七、注意事项

1、科研成果时间范围为2019922日至20201011,申请表格需双面打印,签名处请手写,信息请如实填写,经核实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2、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兼得各项企业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学院将自动划到企业奖学金申请名单参评,即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的研究生无需再重复填写其他奖学金申请材料,如不想参评其他奖学金,请在邮件中注明。

4、提交证明材料请严格参照《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试行)》(附件3.

5、申请以上所有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本年度有多个参评的科研成果,只提交部分科研成果的,下一年度的奖学金评定时将不计本年度未提交的科研成果。

  

咨询方式:liyan2@mail.sysu.edu.cn

 药学院(深圳)

2020107

 

 

附件:

1.    《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2-1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专硕)

2-2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学硕)

2-3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博士)

3.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