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学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位导师,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应按学校要求参加博士生中期考核,其中公开招考博士生应在博士二年级第一学期,直接攻博生应在博士三年级第一学期,硕博连读生应在博士一年级第一学期内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现将2020学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需考核年级、类别

1、2018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2019级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3、2020学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作为一个完整的培养周期,其在获得硕博连读资格遴选时的考核,视为通过硕博连读生中期考核,此次不需再次组织中期考核,但开题报告工作应在本学期完成,且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中期考核各项程序。

4、往年获准推迟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

二、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规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由学院统一安排分二级学科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和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成绩、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

其中,开题报告工作是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士生应在进行中期考核前首先完成开题报告的各项工作。

三、各学科确定中期考核时间后,应组织统一考核汇报会,并向全院师生公开考核会议时间地点,切忌考核形式化、走过场。

学院要做好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的分流工作。不能继续作为博士生培养的,应终止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其中没有获得硕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生培养者,可按硕士学位的要求,改作硕士学位论文并按硕士课程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其他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处理。

四、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经导师后将延期申请交至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经学院批准后可以延期,但须明确延期截止时间。

五、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环节应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中期考核。

学院将对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做出细致的梳理,进一步完善、细化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努力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