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案修订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结合药学院(深圳)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案修订工作,情况如下:

 

工作流程

(1)1月15日前,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案修订学院工作小组及年级工作小组;

(2)1月15日-1月31日23:59,意见收集:

① 各年级同学对于原有综合测评方案(附件1)持有的建议或意见,反馈给班级班长,并由班长收集整理,经过班级会议讨论,形成最后班级意见反馈结果,填写附件五统一反馈至邮箱yxysz2020@163.com

② 学院其他师生也可以将自己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问卷星链接进行提交:https://www.wjx.cn/vm/PSnDaTa.aspx

(3)各方修订意见结果汇总,并由工作小组进行集中讨论及审议;

(4)公示结果,并将最终版本上报至校学生工作部进行审议备案。

      

二、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付艳艳

辅导员:王雷锋、王巧平、杨兴伟、吴玫颖、周焕彬

班主任代表:王雷锋、刘娟、李浩、覃静

实验中心老师代表:吕妍蓉

兼辅代表:陈丹虹、陈洁镘、付亚楠

年级学生代表:

2020级:黄铭轩、丁佳琪、白倩茹、张宇宙、严家宇、叶岚、霍颖、郑炜栋、葛听雷

2021级:肖雨青、张念妮、安凯尔、李建蓉、施宝怡、李斌、谢日新、邓世媛、李明乐 

2022级:郭家邑、毕思齐、关雄健、李世强、王世林、金亭冶、李杰、吴婉盈、张艺伟

2023级:何炯、何泓昊、施语僖、林思宜、林杰升、毛国政、邹鲁幸子、潘若鸿、刘韦希

团学学生代表:蒋屹、郭家邑

社团学生代表:王思琦、张庭垠

联系人:周老师  0755-23260208

 

附件1: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2022-2023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附件2:药学院(深圳)2022-2023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补充说明

附件3:药学院(深圳)劳动实践活动认定规则

附件4:中山大学本科生社会公益活动参与认证表

附件5:综测意见或建议汇总表

 

药学院(深圳)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