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0-18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学院各年级情况,现对2022-2023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方案进行调整。经学院评审小组投票,一致通过本专项奖学金评选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专项奖学金分为优秀德育奖和学业进步奖:
2020级:优秀德育奖3名,学业进步奖2名
2021级:优秀德育奖3名,学业进步奖3名
2022级:优秀德育奖5名
二、奖励标准:1000元/人
三、评奖方式:
优秀德育奖:用于鼓励学生课外实践等发展,【评选对象为申请综测自主加分,并且未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的学生】,评选依据为德育加分;
学业进步奖:用于鼓励2022-2023学年成绩相比于上学年进步的学生,【评选对象为各年级所有学生】,评选依据为进步名次。
四、情况说明:
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和奖励金。
五、现将2022-2023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日,如有疑问,请实名反馈至邮箱yxysz2020@163.com。
药学院(深圳)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