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院近期将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学生通过学校组织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享受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我院2020-2021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被我校录取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 18 周岁的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同一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 未办理住房等商业贷款,无不良信用记录;
7. 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流程
(一)学生在线申请
学生于 2020 年 10 月 6 日—10 月 12 日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APP 或者网上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指引见附件 1),提交材料如下(需下载打印填写,并完成签字盖章后上传):
1. 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 中国银行借记卡(正面,卡号清晰);
3.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 2,完成个人签字及培养单位盖章即可);
4.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附件 3);
5.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20 年版)(附件 4);
6.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内页;
7. 监护人同意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同意书(如未满 18岁,无需提交);
8. 填写附件5: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inx89@mail2.sysu.edu.cn ;
(二)培养单位初审。
(三)10月25日前,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
(四)10月31日前,经办银行审核,确定贷款学生名单。
(五)11月,举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学生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借款学生的申请资格;
2. 如线上申请不成功,需根据经办银行要求修改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
药学院(深圳)学工办
2020年10月6日
(联系人:周焕彬,电话:020-84725534)
附件清单:
附件1: 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及网上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使用指引.pdf
附件2: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doc
附件4: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20年版).docx
附件5: 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