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学工办关于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管理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紧密围绕“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优良校风学风,拟继续启动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欢迎各院系符合招聘条件的同学踊跃报名。
一、招聘对象
中山大学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或获得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
二、招聘人数:2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担任过学生干部;
(四)学有余力,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可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五)报名应聘前须征得导师同意(暂未确定导师的,可由辅导员签署意见)。
四、招聘程序
(一)9月8号前,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附件一),附简历,打包发送到chenjt9@foxmail.com;
(二)药学院(深圳)学工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综合面试、考察,并将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报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复核和公示;
(三)药学院(深圳)学工办与被录用人员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签订协议书,被录用人员正式上岗。
如有疑问,请致电学工办周老师:020-84725534
附件一:《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学工办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