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2024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组织2024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 医药学奖学金
3. 中山大学郭谢碧蓉奖学金
4. 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4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 捐赠奖学金:符合捐赠方要求的研究生(详见附件4)。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确定名额: 博士(1人),学术学位硕士(1人),专业学位硕士(1人)
竞争名额: 博士(1人),学术学位硕士(1人),专业学位硕士(1人)。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2. 医药学奖学金:确定名额:硕士生(1人),
3.中山大学郭谢碧蓉奖学金:推荐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名参评。
4. 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推荐研究生1名参评。
捐赠奖学金提交捐赠单位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捐赠方确定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五、评选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如发现学生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将给予其取消参评资格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六、申请提交材料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更新)(附件1)
(2)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4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
(3)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其期刊的封面和目录、专利相关证明材料等)(整理为一个PDF文件)。
(4)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更新)(附件2)
(5)药学院(深圳)研究生综合测评自主计算表(附件3)
2. 捐赠奖学金
捐赠奖学金参评人由国家奖学金评审名单中产生。获学院推荐后按捐赠奖学金评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如不参评捐赠奖学金,请在邮件中注明。
七、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按要求准备材料,将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姓名-年级-博/学硕/专硕”,于2024年11月1日22:00前发送到邮箱 szyxyyjs@mail.sysu.edu.cn。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2024年11月4日11:00点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材料1-3,A4双面打印,)装订后交至医学园1-东217室。
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申请表格需双面打印,签名处请手写,信息请如实填写,经核实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2、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者不兼得各项捐赠奖学金推荐。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5-23260213,
邮箱:szyxyyjs@mail.sysu.edu.cn
地址:深圳校区医学园1-东21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