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度药学院(深圳)本科生综合测评加分自主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位同学:
      为顺利开展2022-2023学年度药学院(深圳)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综合测评加分自主申报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2022级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2—2023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各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

填写《药学院(深圳)综合测评个人加分申报表》(附件2),于9月22日前提交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以及相应纸质证明材料(包括参与劳动实践活动及学术讲座活动的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给班级评审小组。

2.班级评审

各班班委组织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2名非班委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加分项目进行评审;并将电子材料于9月24日23:59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邮箱yxysz2020@163.com。

3.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附:

1、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付艳艳

组员:王巧平、王雷锋、杨兴伟、吴玫颖、薛永波、丁飞青、刘娟、袁佩妍、李锡涛、赵庆阳、李浩、刘洋、陈小露、周焕彬、蔡炜怡、王瑛、李弼知、刘宇轩、张文帆、古丽乃再尔·艾亥买提、郭家邑、何蓝、闫嘉琪

2、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

2020级:

一班:蔡炜怡、江颖、胡宇韬、黄铭轩、孔繁舒;

二班:范中慧、谭峰、王瑛、詹金阳、贺圆;

三班:何彦纬、霍颖、李弼知、杨骐暄、陈兴松。

2021级:

一班:余芸恒、李倩、孙乐乐、刘宇轩、金飘;

二班:张文帆、郭雅婷、白成威、黎欣雨、杨银丰;

三班:王丛、王金玉、谢日新、严惠郡、古丽乃再尔·艾亥买提。

2022级:

一班:郭家邑、蒋屹、黄蓉、郭梓洋、金荣;

二班:何蓝、夏杨、施超植、孙欣仪、金亭冶;

三班:陆嘉仪、闫嘉琪、庄诗茵、杨宗渝浩、王胜航。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办周老师,邮箱:zhouhb3@mail.sysu.edu.cn

 

 

药学院(深圳)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2022-2023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附件2:药学院(深圳)综合测评个人加分申报表

附件3:药学院(深圳)2022-2023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补充说明

附件4:药学院(深圳)劳动实践活动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