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第二届团委委员候选人报名的通知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第二届团员代表大会及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18年10月19日(周五)举行。根据药学院(深圳)《团委委员选举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届时将进行药学院(深圳)第二届团委委员选举。现将选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程序:
第二届团员大会及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在大会筹备委员会筹备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察和公开竞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换届选举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及面试、公开竞选答辩、定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岗位设置及职能说明:
(一)团委委员(6名):负责学院团委各部门的工作统筹,制定学院团委本年度发展思路,加强与其他兄弟院系以及校团委的沟通联系;
三、候选人资格要求:
(一)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重大记过处分记录;
(二)必须为药学院(深圳)团学联内部人员
(三)具有较强的指导、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必须为药学院(深圳)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
四、换届选举办法:
(一)递交报名申请:
采取推荐或自荐方式,可由学院、班级两级组织民主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报名参选的候选人须在指定日前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包括《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团委委员候选人报名表》一份(在附件中可获得报名表)、简历一份、100字个人简介一份、自我鉴定一份(1000字以上)。电子版请于10月9日24:00前以“姓名+学号”为邮件名发送至邮箱626879334@qq.com,纸质版请于10月10日上午12:00前交至药学院(深圳)徐祥慧同学处,电子版和纸质版延期交材料者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初审及面试: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报名团委委员材料进行审核,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及面试才可以成为正式候选人,结果将于团员大会召开前进行公示。
(三)竞选及答辩:
在团员大会上,正式候选人分别进行3分钟的竞选演讲。演讲完毕后,候选人需要在1分钟内接受与会代表的提问并进行作答,问答结束后候选人退场。
选举现场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四名,唱票人四名,计票人四名。与会代表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团学联人数的三分之二,否则选举无效。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宣布本次到会代表人数及有效票数。
根据各候选人的有效票数进行排名,团委候选人中学生排名前6者当选新一届团委委员。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大会筹备委员会所有。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
2018年9月29日
(联系人:徐祥慧;联系电话:13337600643:邮箱:6268793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