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关于开展2021级生医工实验班专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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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深圳)2021级生医工实验班一年级学生培养工作实际,现开展2021级生医工实验班专项奖学金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药学院(深圳)2021级生医工实验班全体本科生

 

二、奖励金额

专项奖学金的奖励金额一般为1000元/项,专项奖学金获得者若同时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可兼得荣誉,不兼得奖励金。

 

三、奖项设置

专项奖学金分为道德风尚奖、学生服务奖、学术创新奖、学科竞赛奖、文体艺术奖。

(一)道德风尚奖

用于奖励道德品行表现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模范带头作用的本科生。

(二)学生服务奖

用于奖励在学校、学院、班级或团支部承担重要学生服务工作岗位且工作成效显著的学生骨干。

(三)学术创新奖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或者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

(四)学科竞赛奖

用于奖励参加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本科生,参评人一般需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5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

(五)文体艺术奖

用于奖励在文体艺术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科生,参评人一般需以个人或者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体育类或艺术类竞赛奖项。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填写《附件1:药学院(深圳)2021级生医工实验班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于【2022年10月9日23:59前】提交,电子版将材料打包成压缩包并以【学号-姓名-哪个类型的专项奖学金】命名发送至【yxysz2020@163.com】。

(二)学院审核评审;

(三)学院公示;

(四)学院公布结果。

 

附件1:药学院(深圳)2021级生医工实验班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药学院(深圳)

2022年10月2日